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(记者徐蕊 韩洁)财政部30日发布公告,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,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宁波、安徽、湖北、四川、云南省(市)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(六期),发行面值为233亿元,实际发行面值为233亿元。
公告称,本期债券中,宁波、安徽、湖北、四川、云南省(市)额度分别为9亿元、55亿元、52亿元、68亿元、49亿元。各省(市)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(六期)名称合并发行、合并托管上市交易。
本期债券期限5年,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.13%,2012年7月3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,8月2日发行结束,8月6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。
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,利息按年支付,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31日(节假日顺延),2017年7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。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。